病患救护车内发狂!夺鞋打脸痛殴她 消防员:对救护产生阴影
▲病患救护车内发狂,消防员被夺鞋打脸痛殴。(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苗栗市一名刘姓妇人2018年4月29日深夜,因为自觉身体不适请消防队协助送医,但她却在抵达医院时突然发狂暴走,并攻击旁边一名黄姓女消防员,造成黄女脸颊、手肘部位受伤,导致黄女对救护产生阴影。苗栗地院日前审理案情,依妨害公务、伤害等罪,判处刘女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显示,刘女深夜11时许因为身体不舒服打119呼叫救护车,希望能有救护人员协助她送医治疗,黄女接获勤务中心通报与另外1人一起前往,但刘女上车后快要抵达医院时,却突然暴走动手殴打黄女的脸及身体,造成黄女左脸颊挂彩、手肘及手背挫伤等,最后让黄女一起进了医院治疗。
刘女后来被提告妨碍公务罪,她供称自己当时身体不舒服,确实有拍了黄女肩膀一下,否认有任何的妨害公务、伤害行为;对此,黄女拿出了救护车内的录影画面举证,画面中她替刘女做完血压、脉搏等生命状况监测后,刘女就突然暴走朝她攻击,连鞋子也被刘女扯下,拿来挥打她的脸。
苗栗地方法院最后依妨害公务、伤害等罪,判处刘女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千元折算1日。黄女叹说,自己经常听见消防或警察被攻击的类似消息,这还是她进入消防职业10年来第一次碰上,让她后来对类似的出勤救护产生阴影,多会跟对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