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授信金检六缺失 将移央行、银行局处置
金管会连续二年都在年底到隔年3月底进行不动授信专案金检,去年是金检十家本国银行及三家票券金融公司,今年则是金检十家国银、七家信合社及三家票券金融公司。
检查局副局长赖欣国表示,主要发现六大缺失,一是有业者办理房贷时违反宽限期规定,这部分有一家银行及一家信合社违规。第二是在购屋、购地及高价住宅贷款,核贷成数逾央行规定,共有三家银行及一家信合社有此情况。第三是有二家信合社办理购地贷款,借款人未依规定动工,信合社也没有依央行规定保留一成动工款。第四是贷款办理展期作业,借款人未动工兴建,有一家信合社未依央行规定,在调整期限内收回超逾额度。
第五是借款实际用途是购置不动产,但金融机构却以周转金名义,未依银行法72-2条列入30%限额,共有二家银行有此情况。第六是办理不动产授信在风险资本计提上,与金管会规定不符,这部分有四家银行出现此情况。
赖欣国表示,去年第一波不动产专案金检时,因央行是在2020年12月才实施信用管制措施,不溯及既往,旧授信案展期亦有一年缓冲期。今年第二次专案金检,有发现业者违反央行及金管会规定,报告陆续出炉后,将移央行及银行局作后续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