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教业打疫苗须有良民证?教育部吁勿以讹传讹

疫情影响,为避免学生群聚,补教业目前尚未开放。(本报资料照)

国内疫苗短缺,各群体民众争打疫苗乱象不断,甚至传出补教人员造册打疫苗困难重重,不只得补良民证,还要提供毕业证书。对此教育部澄清并非事实,希望少数人士不要再妄自散播不实说法,以致颠倒是非、混淆视听。

教育部表示,根据106年修订的《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9条第4项规定补习班于拟聘雇教职员工前,应检具名册、学经历证件身分证明文件影本,并应附「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也就是俗称的良民证等基本资料,提供登录于资讯管理系统。补教业者对于员工异动时,本就应该依法办理教职员工资料登录。

教育部提到,已在7月12日召开线上会议时,说明分两阶段为补教人员进行疫苗造册,而补习班疫苗施打以「与学生有密切接触」人员为对象,这部分与106年为防范不适任人员进入补习班任职而增修《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9条规定,建置补习班教职员工资料目的相同,因此以系统登录之教职员工资料,为疫苗施打造册基础,是最简便且能快速协助补习班完成人员造册工作方式,也可以避免浮报人数,造成疫苗浪费

疫情冲击各行各业,教育部指出,将以移缓济急经费,完成本次纾困补助款核发,更呼吁补教业者勿再听信谣言或误传,尽速完成疫苗造册,由地方政府审核后,教育部将送请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视疫苗充足情形将补习班人员列为优先施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