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春酒宴!正妹不适被带去厕所 惨遭男同事指侵逼吞吐

陈男将餐厅女同事带去男厕,不但强逼口交,还指侵得逞。(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在餐厅工作的女子(A女),前年(110年)4月15日傍晚,公司在餐厅内举办春酒宴,晚间9时许,陈姓男同事陪她去抽烟,A女因身体不适想去厕所呕吐,刘男就搀扶她进去男厕,刘男却兽性大发,用身体强压A女并将衣物脱掉,强压她为其口交后又再指侵,A女最后不断挣扎,陈男才罢手。A女愤而提告请求赔慰抚金60万元。

法院审理,二审刑事判决陈男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陈男不服提起上诉,经最高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判决书指出,A女指控,他对我做这些事时,我有挣扎和反抗,我有跟他说不要这样,他就把我的双手交叉握住,并摀住我的嘴巴。他那时身体直接靠着门,我也出不去,我不敢喊救命,我怕外面万一没有人,他会动手打我。

那时有另外一位同事喜欢我,陈男一直问我:「你知道我是谁?」我觉得他好像是想知道我有没有清醒,因为他问了三次。我想知道他有没有喝醉,所以就说「XXX吗?」

我因害怕外面没有人就不敢叫,后来听到好像有脚步声,就故意撞门,陈男就故意拉住我的手。我跟他说「我不想要」,也有说「不可以这样」。但陈男硬把我的裤子拉下来,再把我抱在他大腿上,摀住我的嘴,又硬把我的大腿打开、亲我下体,后来又让我坐在地上逼我口交,之后再指侵我。

A女说,后来我趁机传LINE给餐厅店长:「救我」、「XX在欺负我」、「拜托」、「救我」、「救」等。店长作证时指出:找到A女时,她是一个人,她在花园旁的角落,抱住脚一直在哭,一直发抖,当时她是蹲在那里哭,我问她为何在这里哭,她说陈男欺负她。我问她陈男做了什么,她说陈男脱她衣服还摸她,A女说这件事时,情绪很崩溃、大哭,需要人安抚,身体还依直发抖。

杨姓同事作证时指出,A女当天讲这件事时,她很害怕还不断哭泣,坐在按摩椅上发抖,一直说她很害怕,她那时候有讲,好像是说他们先去抽烟,后来去厕所时,被陈男硬拉去男厕,她有挣扎,但陈男力量太大,她抵抗不了,后来她趁机通知店长。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认A女请求陈男赔偿精神慰抚金,应核减为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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