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飙车害死人 谢亚轩二审改判12年

无驾照的谢亚轩(中)与友人公车专用道竞飙撞死3人,一审仅判13年。(中时资料照库

谢亚轩去年10月间台北南京东路飙车,失控撞进骑楼造成3人死亡,一审判谢男13年徒刑。二审今天审酌谢男已赔偿死者家属各新台币100万元,改判12年。还可上诉。

全案缘于,谢亚轩与黄佑呈去年10月11日傍晚开车在马路上狂飙行经南京东路4段附近、台北小巨蛋前,谢亚轩驾车失控先撞上停在路旁的一辆货车,再冲入人行道,造成在货车旁卸货的黄姓夫妻及人行道上的谢姓保全伤重送医不治,酿3死。

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起诉谢、黄2人。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今年7月间判处谢男13年徒刑、黄男11年徒刑。经上诉,全案由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二审开庭期间,谢亚轩表示,他承认自己过失致人于死,但否认竞速飙车致人于死,强调自己年轻不懂事,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请法院给他一个机会,他愿意用余生赔偿;黄佑呈也说,请求法院轻判。

二审合议庭今天宣判,认定谢亚轩与黄佑呈之间,并无犯意联络,一审对黄佑呈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论罪不当,且审酌谢亚轩事后已赔偿死者家属各新台币100万元,因此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判谢亚轩12年徒刑,黄佑呈则改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论罪,判刑6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