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影射施明德豪赌 二审加码赔50万

民进党主席施明德,不满博弈专家黄雍利政论节目影射,把选举经费拿到外国赌场「豪赌」而提告求偿,二审加码判赔50万。(本报资料照片

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4年前被博弈专家黄雍利在政论节目中影射,把选举经费拿到外国赌场「豪赌」,施不满提告求偿;一审判黄赔偿30万元及道歉,台湾高等法院12日改判,加码判赔50万,并须在三立新闻网首页刊登道歉启事1天。可上诉。

施提告主张前稻学院休憩系副主任、博弈专家黄雍利,2017年7月19日在三立电视台「54新观点」中,以施姓政坛头发长长的、基金会等,足以辨别是他的特征,讲他拿选举经费在外国赌场豪赌。

施表示,黄男说他赌输美金20万,又再加码美金30万,却在几分钟内输光,随即返台,这些言论不是事实且损害他的名誉黄须与节目主持人陈斐娟连带赔偿300万,并在报纸头版网站刊登道歉声明

一审士林地院判决黄赔偿30万,并在三立新闻网首页刊登道歉声明1天。施上诉后,黄男辩称,在节目上讲述的对象并非施明德,否认侵害施的名誉。

高院认为,黄男在节目中讲述该施姓政治人物的特征后,陈斐娟随即以「人权斗士」、「关这么久」等字词猜测黄的讲述对象为施,黄并未反驳或表明「我不是在说施明德先生」。

合议庭认为,黄的言论足使一般阅听人认定其所指对象为施,贬损施的社会评价,侵害施明德的名誉权黄应负赔偿责任。审酌社经地位财产及所得状况后,认定黄应赔偿施精神慰抚金50万,并将回复名誉启事刊登在三立新闻网首页1天。至于陈斐娟总结时说「枉费他关这么久」,是个人意见表达,受言论自由保障,无所谓真实与否问题,不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