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2措施 加重豪宅負擔
财政部指出,排除豪宅后,全国有三百一十二万户,超过百分之九十九单一自住享受到减税优惠。本报资料照片
「豪宅」户注意,财政部昨天一口气祭两大措施,包括「房屋税二点○给予单一自住降税,但排除豪宅」,并公布「订定一一二年度个人出售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针对个人出售二○一四年前取得房屋,房地总成交金额达一定门槛者(即豪宅)定义予以扩大,若再加计囤房税二点○定义的豪宅户,将来无论持有或出售,都得更仔细掂量。
房屋税二点○(即囤房税二点○)将在今年七月上路,并反映在明年五月的房屋税单上,此次修法除加重囤房税率外,也给予单一自住减税优惠,税率自百分之一点二调降至百分之一,不过必须排除现值一定金额以上的豪宅。
财政部十六日预告不适用百分之一优惠税率的「豪宅」定义,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解释,针对何谓豪宅,财政部与地方政府经过两次研商、充分沟通,预告「一定金额基准」草案,预告期三十日,采简化作法,各县市将辖内单一自住按现值由高至低排名后,六都、新竹县市取前百分之一为豪宅,其余县市取前百分之○点三为豪宅。
以台北市房屋为例,房屋现值二百七十五万四百元以下的房屋,若为全国单一自住房屋,可享百分之一的优惠税率。
财政部暂未公布各县市「一定金额」房屋现值是多少,宋秀玲表示,目前一定金额所依据的房屋现值只能用去年五月开征房屋税的资料推算,等到囤房税二点○明年五月开征时,前百分之一户房屋现值可能又有变动,届时台北市不适用优惠税率的豪宅房屋现值,不一定就是二百七十五万四百元以上。
昨日财政部发布「一一二年度个人出售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财政部指出,这类案件因不属个人房地合一税课征范围,应以实际成交金额,按出售时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总额比例,计算归属房屋收入,再以该收入的百分之十七计算出售房屋所得,并入个人综所税计算。
这是史上第二次调整豪宅交易课税基准,扩及更多房屋,希望使设算所得额更贴近实际所得,课到该课的税。
在豪宅定义上,台北市过去是指交易金额逾七千万元,本次修正为六千万元;新北自六千万元下修至四千万元;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自四千万元降至三千万元;其他地区则自四千万元调整至二千万元。
同时,财政部表示,考量部分地区交易热络带动当地整体房价上扬,为期与经济发展程度相当邻近地区衡平,本次也调增相关地区所得额标准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以反映地区差异及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