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划法修正「未考量事权划分」 主计长:省府业务应移回各地方政府

行政院上午举行「行政院针对立法院三读财政收支划分法版本说明记者会」,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财政部长庄翠云、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长陈淑姿出席。(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财划法」,中央须释出3754亿元。主计总处主计长陈淑姿直言,修法后中央政府每年经常性收入将减少,包括国防经费、拨补劳保基金、中央扩大租金补贴及兴办社宅专案计划、少子女化对策、治安维护相关经费、健保财务协助方案等计划都会受到影响,另基于钱随事权移转原则,中央所承接的省府业务 ,应一并移回各地方政府办理。

陈淑姿表示,立法院三读通过财划法修正案,中央须再增加释出财源3753亿元,占整体岁入9%,加计一般性补助款2501亿元,占6%,二者合共占15%,但省府业务仍留在中央非常不合理,应并同考量事权划分,否则恐造成地方为消化预算而浮滥支出,加码非法定社会福利、未经审慎评估兴建蚊子馆等,影响地方财政纪律。

陈淑姿指出,修法后地方自有财源将大幅增加,再要求保障一般性补助款金额实属不合理,未来各部会计划型补助款包括育儿津贴、托育补助、污水下水道建设、生活圈道路、轨道建设等,未来将优先检讨回归地方或提高自筹款比率因应。

陈淑姿表示,基于钱随事权移转原则,中央所承接之省府业务,应一并移回各地方政府办理,包括老农津贴159亿 元、劳健保费915亿元、省立学校350亿元、省立医院452亿元等 ,应一并移回各地方政府办理。

另外,明年度预算编列也将受影响,陈淑姿指出,尽管中央政府每年将减少经常性收入3753亿元,为严守财政纪律,中央举债数不应再增加,势必相对缩减岁出因应,且修法要求一般性补助款不能减少,依法律义务支出经费也无法因财政困难而删减,经费减列范围只能局限在其余岁出。

陈淑姿提到,以明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3兆1325亿元为例,扣掉法律义务支出1兆8144亿元、约占58%,其余岁出1兆3181亿元、约占42%,须删减28%,修法将造成已核定且尚在执行中的计划难以为继,「均衡台湾重大基础建设计划」也将无法进行,严重影响台湾未来均衡发展。

根据主计总处统计,她说,各机关专项计划及基本需求9071亿元(约占29%),受到影响计划包括,2945亿元的国防经费(不含人员维持费)、1200亿元拨补劳保基金、4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及兴办社宅专案计划、少子女化对策、治安维护相关经费、健保财务协助方案、提升医疗服务体质等。

陈淑姿表示,公共建设经费2644亿元(约占8%),科技发展经费1466亿元(约占5%),受到影响计划包括,省道改善计划、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统建设计划、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划、捷运建设计划、铁路立体化建设计划、农田水利跨域整合永续发展计划、整体性治山防灾、污水处理建设计划。

而因财划法通过版本未明定施行日期,陈淑姿指出,依现行法条规定,应自公布日起第3日生效,将影响目前已送立法院审议的明年度总预算案及各级地方政府预算,须全面配合办理追加减预算。因相关作业繁复难于短期内完成,将造成「预算秩序之混乱」,对于各级政府政务推动及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均有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