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1年…王光祿無罪確定 盼將原民狩獵文化傳下去
布农族人王光禄(右)为完成高龄母亲(左)心愿,持土造枪枝狩猎被判刑定谳,全案历经三任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最高法院昨天自为改判无罪确定。 图/联合报资料照片
二○一三年,布农族人王光禄为完成高龄母亲的心愿,持土造长枪猎捕保育类动物被判三年半定谳,二○二一年被蔡英文总统特赦,但「免刑不免罪」,王光禄仍有罪但是不用入监。历经三任检察总长替王光禄提非常上诉,最高法院昨天撤销有罪判决,自为改判王光禄无罪确定,十一年诉讼之路画下句点。
王光禄得知判决结果高兴地表示「这次真正的无罪了」,他会上诉,就是要清清白白的一生,因原住民在自己的传统领域里,狩猎是没有罪的,就像在自己家里生活一样,也只有这样才能把狩猎文化传下去,他很感谢律师和一路帮助他的朋友,让他终于把背上的石头给放下了。
律师团赞同最高法院愿意深入了解原住民文化,勇于更正错误的判决,期盼未来透过修法,具体保障原住民族狩猎权利。
不适用枪砲条例 最高法院翻盘宣告无罪
最高法院认为,枪砲条例自制猎枪规定,没有「应以原住民文化所允许之方式制造」的限制,有罪确定判决未审酌原住民族早已使用外来的当代枪枝狩猎,而无自制猎枪的文化,也忽略释字第八○三号解释对于猎枪「安全性」的考量及要求,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生命权、身体权意旨。
另外,考量原住民族有权选择自己族群生活方式,并享受科技带来的进步,使用更为安全的狩猎工具,延续狩猎文化,且不是每位原住民皆懂得猎枪制造技术,也并非均有资力购买机床设备或委请他人制造,认为自制猎枪应包括「他制己用」、「自制他用」的情形。
最高法院指出,枪枝可否使用制式子弹,不是判断自制猎枪与否的标准,王光禄持有土造长枪,非制式猎枪,亦是在原住民族地区拾得,属于「他制己用」,虽未事先取得许可即猎杀动物,仍不适用枪砲条例刑罚规定;王猎获的动物是供家人食用的非营利目的,属于野生动物保育法除罪化范围。
为九旬罹病母亲狩猎 2013年遭起诉
二○一三年王光禄因九旬罹病的母亲吃不惯平地肉品,想吃传统野味,拿拾得的土造长枪上山猎捕野生保育类动物台湾长鬃山羊、山羌,被检方依违反枪砲罪、野保法起诉,法院判决三年六月定谳,原民团体群起声援王光禄,掀起社会对于原住民狩猎文化的关注。
为此,前检察总长颜大和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后以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
2021年特赦后提非常上诉 2024无罪确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大法官宣告法令有关猎枪部分违宪,但无法让王光禄获得救济,当年的五月廿日,蔡总统考量王光禄狩猎是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猎自用也经大法官认为属原住民传统文化范畴,情可悯恕,首度行使总统赦免权特赦。
前检察总长江惠民同年再为王光禄提非常上诉,不过最高法院指出,释字第八○三号解释认定枪砲弹药刀械许可及管理办法对于自制猎枪规范不足,不符原住民安全合法狩猎的要求,但未影响原确定判决的论断,判决驳回。检察总长邢泰钊上任后再提非常上诉,法院改判王光禄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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