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證券原副總裁違規炒股 沒收近1.2億元

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因违规买卖股票,总计被罚没近1.2亿元。(取材自长城证券官网)

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因违规买卖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5868万元,并处以5868万元罚款,总计被罚将近1.2亿元(约1668.5万美元),并遭罚10年禁入证券市场。

观察者网报导,政治处罚决定书显示,韩飞2005年2月至2022年4月涉案期间,历任长城证券诸多主管职务,属于不得买卖股票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但他持有持有「韩飞」、「韩浩」两张身分证,韩浩身分证由韩飞长期持有并使用,经核查,韩浩与韩飞为同一人。韩飞实际控制并长期违规使用以「韩浩」、其父亲「韩某超」、二嫂「张某兰」、妻子「麦某笑」、妻妹「麦某锋」等名义开立的共计六个证券帐户。

2016年1月至今,「韩浩」等证券帐户组共有140笔广东省外下单、交易金额1亿2206万6605.09元,其中137笔交易与韩飞出行记录匹配,匹配度96.93%。「韩浩」等证券帐户组具有交易品种集中、交易期限长、交易轨迹集中、交易频率偏低的特点,且帐户之间交易品种高度重合,资金去向均为韩飞投资、购房和消费等。

处罚决定书显示,韩飞使用「韩浩」等证券帐户组合计交易金额43亿7975万5535.73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获利5868万4867.53元。

证监会认为,韩飞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40条第1款关于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87条所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