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吃過期品 五旬婦肉毒桿菌中毒

台南市卫生局公布1例肉毒杆菌中毒个案。本报资料照片

常吃过期食品的民众可得小心,疾管署公布四年来首例肉毒杆菌中毒个案,南部五十多岁女性因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眼皮下垂、讲话发音及吞咽困难等症状至急诊,病情恶化,插管后送加护病房,住院一个多礼拜,使用呼吸器并插管。疫调显示,常吃过期食品,应是导致中毒的原因。

肉毒杆菌中毒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依据疾管署监测资料显示,近十年每年累计病例数介于○至六例,均为散发性病例。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表示,肉毒杆菌中毒后,若未适当治疗,致死率达三成至六成;至于中毒原因,常为食品处理或保存不当,肉毒杆菌孢子在厌氧和低酸性环境下产生神经毒素。

罗一钧表示,上次中毒个案系在发生在二○二○年七月,时隔四年,再度出现肉毒杆菌中毒个案,初步疫调,个案独居,其非同住家人转述,个案经常食用过期食品,在发病当天曾吃了过期包子。因个案仍使用呼吸器、插管,无法讲话,因此,吃了哪个食品,而导致中毒,尚待确认。

罗一钧指出,常见肉毒杆菌毒素来源有三:膨胀、生锈或是凹陷的过期罐头、未经高温高压杀菌的真空包装食品、自制腌制农产品。

防疫医师林咏青指出,食用被肉毒杆菌污染食物,一旦中毒,症状通常于摄食后十二至七十二小时出现,肉毒杆素不耐热,食物煮沸、加热十分钟即被破坏。提醒民众食用自家腌渍食品前,须充分加热。一岁以下婴儿应避免喂食蜂蜜,以降低中毒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