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照弑亲悲歌 法务部拟修法免关
陈姓老翁因闷死照顾50年的脑麻女儿,被依杀人罪判刑2年半,须入监执行,形同「长照悲歌」,法务部研议修法解决。图为立委与脑麻团体去年举行记者会,呼吁蔡英文总统特赦陈姓老翁。(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来民众因不堪长期照料,又不忍亲人受病痛折磨,亲手结束重病亲人生命案件频传,由于目前杀人罪无法获缓刑,导致加害人必须入监,形同「长照悲歌」,引发社会议论;对此,法务部已研议3方向修法,让这类情堪悯恕的加害人能够「免关」,包括修正《刑法》放宽缓刑条件为3年以下徒刑刑度、修正《刑事诉讼法》降低缓起诉门槛、另在《刑法》增订较轻的「长照杀人罪」,法定刑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台湾因政府忽视长照问题,加上社会及家庭结构改变,「老老照顾」越来越多,长期处于高压环境的照顾者,因自己身心状况不佳,又不忍亲人受病痛折磨,最终决定亲手结束被照顾者生命,这类「长照杀人案」时有所闻。据统计,10年来台湾已发生约百件「长照杀人案」,其中有1/3的加害人犯后选择结束自己生命。
去年陈姓老父闷死照顾50年的脑麻女儿被判刑2年6月定谳,因刑期超过2年,无法获缓刑宣告,让年近8旬陈翁须入狱服刑,脑麻团体和立委去年曾一度开记者会吁请蔡总统特赦,但类似的「长照杀人案」目前仍有多件在法院审理中。
针对「长照杀人案」,法务部研议3种修法方向,包括修正《刑法》缓刑规定,将缓刑要件由「2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害人若经二度减刑后,即有获缓刑机会。但此修法将全面放宽缓刑条件,尚待社会共识。
另修正缓起诉要件,在《刑事诉讼法》增订「符合法定减轻其刑事由,而得处以有期徒刑未满3年者」,「长照杀人案」就有获缓起诉处分机会。不过,由于《刑诉法》主管机关是司法院,修法难度较高。加上修法后,连带会让《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等犯罪,有可能成为得缓起诉处分案件,影响层面较大。
此外,法务部也研议另订较轻之独立处罚规定,在《刑法》杀人罪章中增订「对于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或配偶,因不得已之事由,于长期照护后,犯杀人罪」,法定刑定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在具体个案中保持得缓刑之弹性,亦可维持刑罚衡平性及罪责相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