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跟陈柏霖拍广告时薪不到103元 恐违反《劳基法》
东爵娱乐在网路征求4位男生跟陈柏霖一起拍广告,不过工作待遇却注明工作11小时仅能领1千元,时薪不到103元,有违反《劳基法》的嫌疑。
▲陈柏霖演活了李大仁,广告邀约也越来越多。(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片,记者赖郁泰/摄)
台湾的基本时薪从2012年1月1日起,最低基本工资每月增为18,780元,基本时薪则调升为103元。而东爵娱乐在网路征求4名男生,工作内容就是跟陈柏霖一起工作,嘻嘻哈哈地笑,应征条件除了限定在18-24岁,身高也需要175公分,也希望有好看的脸蛋与牙齿。
根据《劳基法》21条,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有下列各款规定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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