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哲:台大不能唾面自干 曾志朗:适度公开获得尊敬
台大国发所前教授陈明通发声明指「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冤案」,中央研究院院士、台大医学院教授陈培哲27日表示,这样说法是对台大的羞辱,「大学岂能唾面自干」,台大应提起法律诉讼要求陈明通道歉赔偿。图为台大校门。(本报资料照片)
台大国发所前教授陈明通发声明指「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冤案」,他将为前新竹市长林智坚讨回公道。中央研究院院士、台大医学院教授陈培哲27日表示,这样说法是对台大的羞辱,「大学岂能唾面自干」,台大应提起法律诉讼要求陈明通道歉赔偿。前教育部长曾志朗更认为,台大若能适度公开审议相关资料,定能在国际上获得尊敬。
台大社科院长苏宏达是林智坚、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的学术伦理审定委员会召集人,以及陈明通违反教师法审议委员会召集人,但陈明通近日讨公道的说法激怒了苏,因而呼吁教育部及台大应该公开这3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
陈培哲表示,校方若只公布3份学伦会审定审议报告书,其实是不够的,因为最后只是各执一词,不会撼动陈明通的声明。他认为,陈明通的说法是严重诋毁及侮辱台大学伦会的职能和声誉,也是对台大的羞辱。一般人清誉受到污蔑都无法忍受,大学更不该唾面自干,否则会让各界以为台大是默认了陈明通的反驳。
陈培哲认为,台大主事者应该主动提起法律诉讼,经由正式的法院判决,要求陈明通道歉或赔偿,才会有一个决定性的结论。如果陈明通批评台大,台大却不出声,这算什么?
曾志朗则说,陈明通对台大学伦会的认定提出质疑,如果学校要维护自己名誉及学术理念,就应该有所作为。除非有明确规定说台大不能公布学伦会的审定审议报告书,否则台大要自行判断怎么做,因为全世界的学术界也都在看。
他强调,教育是为了培养下一代人才,要不要公开学伦会的审定审议报告书这件事,具有教育上的意义,台大若能在合乎程序的状况下适度公布相关资料,必能在国际上获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