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本报沈阳11月12日电  (记者辛阳)近日,沈阳印发《促进3岁以下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开设托儿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托儿所

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各区、县(市)建成1―2家具有示范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同时,将规范发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严格监督管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控报警系统要24小时运行,确保婴幼儿活动区域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存在虐童等行为的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产假护理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职工保留工作岗位等积极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用人单位应采取设置育婴室哺乳室,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机场车站商场医院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母婴室,为家庭照护婴幼儿提供方便。鼓励在社区开设托育点亲子园,提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互助式为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