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疏濬工程要厂商代缴大学学费 高市茂林区官员遭撤职
前高雄市茂林区公所吴姓课员,2014年承办河川清疏工程期间,向工程之承揽厂商索贿,并要求对方帮忙缴交他就读高雄科技大学的学杂费,惩戒法院将吴男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本报资料照片)
前高雄市茂林区公所吴姓课员,2014年承办河川清疏工程期间,向工程之承揽厂商索贿,并要求对方帮忙缴交他就读高雄科技大学的学杂费,刑事部分吴男遭判刑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确定,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将吴男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可上诉。
吴男从2013年起任职高雄区公所经建课课员,在2014年承办浊口溪清疏工程、茂林区河床保护应急工程等,他向承揽厂商的刘姓负责人索贿6万元及2万元,并要求刘帮忙缴交他就读高雄科技大学之学杂费1万3719元。
刘因担心未按要求支付,日后工程款项之验收、请领拨款等程序恐遭吴刻意延宕,最终双方各以2万元达成共识交付款项,刘另持上开学杂费缴费单至邮局缴纳,吴男3次收贿所得共计5万3719元。
吴男遭桥头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后,桥头地方法院l将吴男判刑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因未上诉,去年9月13日判决确定。
高雄市政府将吴移送惩戒部分,惩戒法院认为他是多项公共工程之承办人,其职务攸关公共工程品质良窳及人民福祉,竟未能谨守法纪、洁身自爱,而为对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及不正利益之违失行为,损害政府廉能纪律之形象甚钜,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