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对手在脸书上抹黑公司 永庆房屋请求登报道歉败诉确定
脸书上3年前有不明人士成立脸书粉专「黑心信义,还我钱来」,结果信义房屋旗下公司王姓、谢姓2名员工,以个人名义在该粉专留言,被对手「永庆房屋」认为有抹黑之嫌,因此起诉要求信义房屋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永庆房屋一路败诉,案件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最后还是驳回永庆房屋的请求,败诉确定。
判决指出,「黑心信义,还我钱来」粉丝专页在2018年5月初,在标题名为「【信义房屋黑心实录】凤山涛花园」公开留言栏中,出现几篇留言。内容分别为「小编根本是永庆的员工,硬要组一个黑心信义,劝小编赶快离开这家公司,待久了只学会一些旁门左道,又没赚到钱,公司觉得你没利用价值时就把你fire。」另外一篇为「做此专页的人反串的很用心,但脸书的演算法还是出卖了你,哈哈),并在该撷取页面右侧「相关的粉丝专页」项下,圈选「永庆幸福同学会」并注记「秒懂」等语。
留言发布后,引来永庆房屋不满,认为留言的王姓、谢姓两人,分别为信义房屋公司百分之百持股的「信义全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人的留言「未经查证即发表系争贴文指摘系争脸书专页系伊指使员工成立管理,并暗喻伊不循正轨、唯利是图及非法资遣员工,足使阅览者产生伊使用不正手段从事不公平竞争,并抹黑、打击竞争对手等负面评价,减损伊之名誉。」因此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信义房屋在四大报的头版上,刊登道歉启事一日。
案经法院审理,2人否认贴文会造成永庆房屋名誉减损,另外2人也认为,留言时均以个人身分为之,并非在上班时间、公司内部电脑传送,故非执行公司业务,拒绝赔偿。
一二审法院均驳回永庆房屋的请求,其中二审高等法院指出,2人的贴文,乃针对可受公评之事所为之善意评论,均无侵害永庆房屋名誉权之情事,不能令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贴文内容均未揭露任职公司资讯,则2人基于个人使用脸书习惯以自己名义发表系争贴文,客观上不能认定与执行信义全球公司之职务有关,故二审驳回永庆房屋的请求。
永庆房屋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还是驳回永庆房屋的请求,败诉确定。最高法院认为,「黑心信义,还我钱来」粉丝团小编虽以公正第三者自居,但并非遭信义房屋以不合理买卖价格对待的消费者,因而认定是由特定人士或组织团体基于特定目的而成立;而王男及江谢男虽不能证明「小编根本是永庆的员工」,但应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