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美化开天窗 基市府有配套
基隆市政府推动城市美化,预计将彩绘基隆港西岸码头基隆关关务大楼立面。(张志康摄)
基隆市政府积极推动城市美化政策,去年提出《基隆市城市美化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市并获议会通过,不过,因为内政部对部分条文内容有意见,自治条例迄今始终无法公告实施,由于旧版条例即将于2月25日失效,恐怕导致城市美化法源有空窗期,没办法接续推动。市府回应,已经与内政部协商,若赶不及3月将另提草案送议会。
基市府去年依据《基隆市国门广场周边地区城市景观自治条例》推动城市美化政策,透过自治条例提供民众补助与协助,基市都发处积极在信四路与义一路口等地,提升建物砖墙立面安全及彩绘美化,让市容获得改善。
市府去年在议会提出修正草案,将自治条例修改为《基隆市城市美化自治条例》,除取消施行时间外,适用范围也自国门广场周边扩大到基隆市全境,获议会审查通过,但因为主管的内政部对于部分条文有意见,因此迄今都还没有正式公告实施。
旧版自治条例预计于2月25日失效,市府正加速审查现有提出申请的6个城市美化补助案,希望在2月25日之前,能够先改善市区部分城市景观。6案包括基隆港西岸紧邻码头的基隆关所属关务大楼、火车站南站前3幢民宅、中正路建筑师公会所在大楼、忠一路2案、爱一路1案。
不过,外界忧心旧版自治条例落日前,新法恐怕来不及公告实施,都发处长谢孝昆表示,9日已与内政部协商,希望能够在旧版自治条例到期前公告实施新法,若实在无法赶在到期前公告,市府不排除另提修正草案于3月议会定期会送议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