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40年!老病男月讨1.8万养到死 小孩怒:根本不认识

游男因老病加上没钱生活,要求小孩月付1.8万扶养,直到他死亡为止,遭到法官打脸驳回。(AI生成图)

北市一名74岁游姓男子,因年纪大加上病痛缠身,本身无工作或财产,每月需付房租6000元,仅能靠每月老人年金4509元,加上申请中低收入户被驳回,因无法维持生活,便向法院声请,要求3名小孩负起扶养义务,每月各支付6000元,直到他死亡为止。

法院审理,其中1名儿子向法官表示,游男在他们年幼时就离家,之后就长期未扶养他们兄妹,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而且他们自己的子女,现在正值求学阶段,需支付高额费用,根本也无余力能扶养他。

小女儿则是说,根本就「不认识」游男,从小到大都没有与他接触过,在成年以前是住在外公外婆家,全靠妈妈扶养,还有自己努力工作赚钱,游男未曾扶养过她。

小孩们的舅舅则指称,游男在1983年离家时,当时3名小孩才年仅10岁、9岁及5岁,他离家后就没有联络了,由小孩们的母亲出去赚钱扶养,他自己也会拿钱给妹妹,大家生活在一起就互相补贴,游男离开后,从来没有支付扶养费或回来看小孩。

法官审酌,游男小孩们成年前,确有长期未对其等扶养或照顾之事实,且连基本之探视或关爱也都付之阙如,而且情节重大,如要求小孩在成年后应扶养游男,明显违反事理之平衡。日前依法判决,3名小孩均免除扶养义务。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