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赌酗酒贪女色留庞大债务 要3孩养到死!失智男月讨2.1万

年轻时离家与外遇女人同居,老了却失智生活无法自理,却要求3名子女养他到死,法官予以驳回。(AI生成图)

台南一名男子阿国(化名),2020年因为车祸重伤后,领有身心障碍证明,并有失智症情况,因而无法外出工作,本身没有任何所得及财产,每月须支出基本生活费约20745元,因而向法院诉请3名子女尽扶养义务,每人须月付6915元,直到他死亡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的3名子女向法官表示,阿国自从结婚后,长年沉迷赌博、酗酒、女色,从小就没有照顾他们;阿国在1993年就因积欠高额债务,自行离家与外遇对象同居生活,为这个家仅留下庞大债务。他们自幼就由母亲独自扶养成人,阿国在他们出生到离家期间,以及离家后到他们成年后,均未曾尽扶养义务。

法官审酌,小孩的母亲到庭证称,3名子女从小都是由她带大的,阿国从来就没有扶养过小孩,他在1993年离开后,就没有住一起了,阿国就对他们也就不闻不问了。

其中一个小孩出生时,阿国也是跟朋友聚一起喝酒,也都不知道小孩已经出生,直到别人说他才知道,另一个小孩出生时,他人也不在。阿国因为外面有女人,就离家跟他们分居。

法官认,阿国为人父亲,在3名子女成年之前,依法负有保护教养之义务,但他们成长过程,阿国均未尽其保护教养义务并给予亲情照拂,有违身为人父应尽之责任,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日前依法宣判,免除3名子女的扶养义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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