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兩岸經貿融合 陸四部門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
大陆8日公布《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推动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图为漳州一家由台商经营的乐器公司。(中新社)
大陆官方在建设福建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总方针下,大陆商务部、中央台办、发改委、工信部8日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提及要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加强对台招商引资、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并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以深化闽台产业融合。
该通知从5方面提出14项措施:
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强化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吸引台湾石化、纺织、机械、美妆等行业项目在闽落地发展,并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拓展国际市场;
二是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包括探索实施两岸货物在通关申报、查验、放行等各环节检验监管模式创新,持续落实两岸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等;
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发挥福建在数位经济、集成电路、新能源、锂电池、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比如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福建台商投资区等建设,打造台湾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功能园区,并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区等;
此外,支持在闽台企积极参与新型工业化进程,引导台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两岸行业协会、企业、检测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促进标准互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大陆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大陆官方在去年9月12日公布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22条新政,希望透过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实现「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氛围。而在上述新政方针下,大陆海关今年元旦起已在福建省推出「出入境十条措施」,提供台湾民众在福建通关、办证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