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勿沦毁宪蛀虫

(图/本报系资料照)

美国总统拜登近日表示:「近年来,最高法院作出的极端性裁决,削弱长期建立的公民权利原则,及对公民的保护。」他批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有人收受价值逾240万美元礼物却没有申报;有人接受房地产大亨高档旅游招待也未申报;有人利用应邀演讲机会推销个人回忆录及童书赚进370万美元。

拜登声言:「这个国家建立在一个简单而深刻的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凌驾法律。无论是美国总统,还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都不例外」。他宣示改革联邦最高法院,要修宪纳入「任何人不得凌驾法律」条文;制定大法官操守规范;总统每2年只能任命1位大法官,及大法官任期限为18年。

无独有偶的,德国红黄绿灯联盟组成的联合政府,已经和在野的基民─基社党达成共识,要修宪将联邦宪法法院法官任期限为12年,在职年龄最高至68岁,以及要使联邦宪法法院法官免于受到政治的干扰与影响。

相形见绌的是,我国司法院的颟顸怠惰及大法官的傲慢自大,至今未见改革呼声。司法弊端仍持续祸害人民,导致恐龙法官、奶嘴法官、台湾法律是用来保护坏人的等司法贬称,层出不穷。

去年3月,台湾公民人权联盟筹备处委托山水民意研究公司,针对全国年满20岁以上民众,进行司法信心的民意调查显示,民众对台湾司法的公正性及司法改革的满意度均不及4成,有高达近9成民众认为检察官办案会受政治力影响;逾6成民众认为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会收受贿赂;6成7的民众则认为检察官办案过程会滥用权力。

又如近期,《美丽岛电子报》国政民调询问民众「相不相信目前司法院15位大法官能够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结果也显示,有51.5%、过半数之民众,不相信他们能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

笔者日前应邀面晤一位年岁近百的法学宗师,他除了称许静宜大学黄瑞明教授撰写「大法官只信仰『宗力』主义」一文的勇气,并关心现时宪政走向。他表示,一生参与500多号大法官解释,特别是与台湾民主化有关的审检分隶和国会全面改选的解释;其中,他最关切的就是宪政的良好制衡。

宪法法院将于8月6日进行总统、行政院、监察院、立法院民进党党团所提法规范宪法审查的言词辩论。在此深切期盼大法官,能秉持宪政道德良知,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切莫沦为蛀坏宪政根柱的寄生虫!(作者为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