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明定:公務用車採購新能源車不低於30%

大陆官方明文要求,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原则上不低于30%。(图/取自山东东营市政府官网)

为进一步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陆官方明文通知,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原则上不低于30%。

大陆财政部12月30日在官网发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称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要求采购者应加强公务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并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同时,主管预算单位应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讯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前,大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10月底也曾发布,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中共中央及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遣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及各类事业单位,在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时,应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通知也称,在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日后依规定逐步提高。在配备标准方面,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约合新台币81万元)。

另据中国新年网报导,自今年初以来,大陆新能源车价格战阴霾一直未散去,多家车企领袖均呼吁拒绝恶性竞争。如果价格战加剧,不少车厂都将被迫降价保销量,毛利压缩的同时,也将压力传导到产业链,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