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体育总局副局长建议售用禁药入刑
目前大陆对运动禁药只有行政罚如禁赛处分等,大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反禁药(大陆称反兴奋剂)中心主任李颖川,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发言时,建议将「教唆、销售、贩卖、服用兴奋剂」写入刑法。
李颖川认为,只靠行政处分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教唆、销售、贩卖、服用禁药都要受到刑法追究,这样才有震慑力。
大陆对于服用禁药的运动员,目前基本上是行政处罚手段,如服用非特定物质,至少禁赛4年,服用特定物质,可以禁赛2年。但对背后的人员(如教练员和相关人员)怎么处罚并没有明确规范。
李颖川认为,将「教唆、销售、贩卖、服用兴奋剂」写入刑法,把使用禁药违规行为做为犯罪,是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也是保护公众身心健康、发挥法制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同时也是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和严厉打击禁药犯罪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