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經營權評選過程陷羅生門 高市衛生局和高醫工會各說各話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招标案过程遭高医工会质疑不符程序正义,卫生局澄清非事实,事件陷入罗生门。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招标案,高医大法人和长庚医疗法人两大医疗体系对决,历经初评和复评后,长庚获得第一议约顺位,但高医工会质疑评选过程未给予公平表述的机会,不符程序正义;对此,高市卫生局澄清,议程均于委员会中,经高医与长庚双方代表团,同时在场表达「无异议」,第二阶段复评也依此规则进行,一切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双方评选之条件与时间并无二致。
据了解,依据卫生局公告的标准作业流程,欲参加竞标的医疗机构必须在7月底前将书面资料上传至卫生局,第一阶段由委员会针对书面资料进行初步审阅,上月20日竞标时,评审团由7位委员组成,主席宣布开始抽签,抽签确定顺序后,由高医团队先行报告,长庚团队随后进行报告,竞标团队被带往不同的房间,以避免彼此间的交流。
两家厂商报告结束后,由评议委员进行讨论,并邀请两家竞标单位分别不同时间进行协商,委员会再根据初评结果,提出决定复评优先顺序,并对两家竞标厂商提出追加条件,双方在协商条件后进行复评,最终给予评分。
高医工会指出,过程中发生违反原公告程序的情况,当两家厂商正在等待委员给予追加条件以进行协商时,理应给予各竞标单位50分钟的讨论时间。然而,委员当时仅给予高医约5分钟的时间,不符程序正义且有失公平性。
卫生局与高医协商「重度急救责任医院」时,主席突「加码」询问是否能在3年内达成「重度急救责任医院」的目标,回应时间过短,事后得知,长庚承诺的达成期限为9年,若高医有相同的时间,也有能力达成此目标。此重大议题并未在协商过程中充分讨论,且高医当时无法立即做出片面的承诺。
高医工会不满说,今年3月,卫生局来函通知高医团队,给予不到70分的成绩,丧失优先议约权,高医依法提出质疑和申复,虽然卫生局之后召开3次会议,但给予高医的陈述时间仍非常短,且大部分时间在指责高医过去的表现。尽管高医对过去的表现都有充分理由解释,卫生局不仅未听取,还多次中断会议。
卫生局评议委员未给予高医充分空间及时间协商沟通,加上长庚胜出的条件及内容,皆与高医相仿,实在很难不多做联想,加上后续卫生局一连六次发出新闻稿断然扼杀高医团队对高雄市立大同医院投入的心血和努力,实属遗憾,才决定还原整个过程,可受公评。
卫生局严正澄清,议程均于委员会中确定,并经「高医大法人」与「长庚医疗法人」双方代表团同时在场「同意」,现场并「无异议」,第二阶段复评也依此规则进行,一切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双方评选之条件与时间并无二致。
卫生局称工会「片面还原」复评现场,所述非事实,强调评审委员针对高医第一阶段承诺「中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再行确认其内容,并询问能否承诺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事实并无3年内之说,高医代表「无承诺」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仅具体回应「2027年通过急性脑中风、加护病房重度责任医院」。
反观「长庚医疗法人」于第一阶段即具体承诺于2025年起已「具体规划期程」逐步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至2033年完成认证,这也是长庚获绝大多数评选委员青睐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