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谢议员帮忙安排工作 请选民吃海鲜!1家3口贿选结果曝

高雄市议员黄天煌的陈姓桩脚一家3口涉办餐会贿选被判刑,黄天煌被判当选有效确定。(摘自高雄市议会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高雄市议员黄天煌的陈姓桩脚夫妻与女儿,为答谢黄天煌曾帮陈家儿子安排工作,前(2022)年10月办餐会帮黄天煌助选,一家三口被控违反选罢法起诉,一审判刑3年2月至3年4月,二审高雄高分院认定陈家夫妇均已年迈,改判刑2年,缓刑5年,向公库缴10万元,女儿判刑1年10月,向公库缴8万元。全案得上诉。

判决指出,2022年10月22日,黄天煌在大寮区「88跳蚤市场」举办竞选总部成立大会,陈姓夫妇和女儿雇一部游览车,载30多名选民到场助势,结束后原车载往东港某海鲜餐厅,享用每桌五千元海鲜大餐后,再载返高雄。

检调接获检举搜证后,传唤陈姓夫妇、女儿及10几位与会选民到案,检察官依出席选民证词,认定陈男招待用餐并在车上叮嘱选民支持黄天煌连任,已涉及贿选。

选举结果,黄天煌顺利连任,检察官认定陈家3人涉帮黄天煌贿选,依违反选罢法将陈家3人起诉,并对黄天煌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无证据佐证黄天煌指示陈家3人办餐会贿选,判黄天煌当选有效确定。

陈家3人涉贿部分,在审理时均辩称,当天造势活动有到场选民没有拿到包子、肉粽,怕选民肚子饿才提议去东港吃饭,仅是里民间联络感情的餐宴,没有要求他们支持特定人选。

但检调查出,陈妻在造势前一周就向餐厅订桌,也清楚告知游览车司机要先去参加造势活动,再去东港吃饭,不是临时起意,陈家3人还逐桌敬酒,感谢选民参与,法官审理后认定陈家3人贿选罪证明确。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陈家3人均无前科,因一时失虑犯下贿选案,犯后坦承犯行,有悔悟之心,依其智识及家庭状况均单纯,贿选是偶然触法,犯罪情节危害民主程度不大,佐以陈姓夫妻均 70 余岁高龄,罹患疾病,陈家女儿54岁已退休,平日专责照顾孙子,均无再犯之虞,予以撤销改判,予以缓刑。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