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婦團:仍有許多法規需接軌

代理孕母议题在台讨论近卅年,妇女、宗教团体对于代理孕母议题相当忧心,担心通过后女性会失去自主权,子宫会成为商品,弱势妇女更可能成为被剥削的对象。

妇女新知基金会开拓部主任陈政隆指出,台湾社会要开放代理孕母,有许多法规需要接轨,像商业保险制度,是否有办法在「代孕期间可能产生更高的健康、医疗风险」的情况下,依旧提供保险?让代孕者获得相对的保障,而当非预期事故产生时,社会、政府是否有足够的机制接住代孕者?

陈政隆指出,各国经验来看,确实不乏Lily一样正向的代理孕母案例,但不少国家却也出现不对等的关系,现在完全没有讨论代孕者保障制度的细节,仅提到有契约保障,但目前的修法版本也无法处理。

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陈书芳则说,代孕合法化仍有许多分歧,若真的进入立院讨论,强烈要求保障代孕者的需求,过往讨论都着重在委托夫妻身上,但台湾没有相关调查研究,不知道代孕需求族群轮廓、特性,若要参采外国经验,国情不同,医疗体系也相差甚远。

陈书芳指出,一旦进入代孕,即使合约明列各种状况,往往实际发生后,才知道自己其实无法接受,即使有帝王条款也不足以保障代孕者的权益。

陈书芳强调,人工生殖法「年久失修」,如今同婚合法,但女同志伴侣无法使用人工生殖,违反人权;现行对于卵子银行规范少有着墨,若不使用卵子该如何处置等,都亟需修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