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女同事进房间!人夫遭妻偷拍告通奸 小三辩:只是去看钓鱼竿

丈夫同事房间,还传暧昧简讯,被妻子通奸。(示意图/翻摄pakutaso网站,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已婚施姓男子陈姓女同事走得非常近,两人时常传暧昧简讯,陈女传给施男称呼「老公」,引起施妻怀疑,在家客厅秘密装设监视器,竟拍到施男与陈女跑进房间10多分钟后,衣衫不整走出;新北地院审理时,陈女辩称施男带她进房间是为了看「钓鱼竿」,法官认为2人已侵犯施妻配偶权,23日判决赔偿26万元,可上诉。

施妻提告指出,她与施男于1999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去年3月间,经长女告知,施男常带女同事回到家里,甚至把女儿带到公司介绍给同事;而施男还对女儿说明,陈女因为离婚的缘故孩子都没有父亲照顾,很可怜,因此要好好跟陈女的子女相处。

施妻因工作需轮值夜班,并非每天都待在家,9月间她偷偷在客厅装设监视器,长女11月间说父亲又带陈女回家,她抽取记忆卡查看,发现两人跑进房间10多分钟后,最后衣衫不整出来。

此外,施妻还发现陈女传讯息给施男,内容是「吓俗你,哈哈,老公(心形符号)你,晚安!」等暧昧简讯,愤而提告各求偿60万元。

▲陈女辩称,因为聊到钓鱼的话题,才会进房间「看钓鱼竿」。(图/达志/示意图)

施男否认一切指控,也否认带陈女进房间是发生性关系,而他与妻子早已形同陌路;陈女辩称,施男带她回家,是为了要学习制作咸猪肉,两人谈及钓鱼话题,施男才带她进房间「看钓鱼竿」。

至于简讯,陈女辩是两人打赌,输了就要称对方老公老婆,仅是玩笑,她根本不知对方早就已婚。法官不采信,认为2人已逾越婚姻忠诚界线,判赔合计26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