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散文】江一豪/甜蜜角

图/阿力金吉儿

就我所知,要成为搬家工人至少有三个阶段。

刚进公司第一个月,不能排班,乖乖在休息室待着,喊到名字就跟车上工。待遇还算不错,没什么要求,想搬什么就搬,别碰贵重物品就好。不过准确地讲,其实是没人想理你,整个互动起来的大意不外「又多一个来分钱」这样。

第二个月,我穿上制服开始排班,名字倒没了,取而代之是「309」这个番号。既然正式成为编制内的一员,那么搬不起来做不好,师傅、学长们自然会用各种语言招呼调教,有摇头碎念、有当头棒喝,偶尔免不了问候你的家人。有一次,看到我孤伶伶待在休息室像是刚挨骂完,文瑞递根烟过来,他是少数肯搭理菜鸟的学长,「故意的。大家要看你待不待得住。」人如其名,白净斯文的他悄声安慰我,笑起来却像是在哭。

文瑞特别强调,「这是我待过素质最好的搬家公司。」如果连这里都待不下去,剩下的就别说了。听他的话,我开始抢着搬任何东西,依样画葫芦边做边学。确实,这事还真不好教,也没几个人有耐心教你,得自己用身体去感觉,前辈们那些看起来奇形怪状的姿势,究竟所为何来。

反直觉般,搬家工人总喜欢把所有东西都往背后甩,而不是放在胸前,理由在于让物服贴在背上,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用脚去带动,可比用托、捧、抱这些提手旁的动词,轻松得多。

力气能省就省,毕竟眼前有整车的货,书不是一箱两箱,楼梯能少爬一趟是一趟。

于是最容易惊吓到客人的基本款,就是看到我们背纸箱,头上居然还顶着一台电视机。电视机是传统CRT映像管的,而且以29吋为最佳,这样的大小用头跟双肩形成三个支点,撑住这十几公斤的重量,其实相当安稳,太轻反而会滑。至于腾出来的两手空空太浪费了,当然得再摆上纸箱才合算。

冰箱解说起来就稍微复杂,不过结论一样反直觉,就是下楼的难度比上楼高。道理也很简单,上楼时,身体叠冰箱是顺向走的,反之下楼就得用同样的方式倒着走,这是受限于楼梯间格局的必然。除了看不到路,让初学者真正害怕的是,首先得把冰箱拖到楼梯边缘,让它倾倒在背上,然后起身但要弯着腰,蹲走到半楼层,再水平回转180度,完成这个调头,才有办法倒着走下楼梯。

瞧我似懂非懂的表情,文瑞一把拉过冰箱,「仔细看。」转眼间,他的身体就不见踪影,露出来的双腿,像是冰箱自己在拾级而下。但我们身上扛着终究不是假的,作为过来人,文瑞不只一次提醒我,「如果转不过去,最迟剩三分力的时候,就要准备放,因为你找地方蹲下来也要时间。」

我笑他不是常说:「身体不要紧,东西不要坏就好。」他不搭理我,挑出根烟点上火,幽幽吐出一句:「转不过,真的会掉下去。」

话果然不能乱说。过没几天,我就被卡在楼梯间,身上的冰箱不特别重,而且是比较简单的上楼,但试了几次还是转不过去。重量以每隔十几秒的速度增加,手汗让我得花更大的力气去抓。再试一次,总算感觉不到楼梯的存在,过了!但勉强走了几阶,却不敢再跨出一步,方才差点踩空的我,怀疑是否还有足够的力气继续向前,便这么停在原地。

任凭汗流水般落下,我开始思考是否顶得住撒手让冰箱摔到楼梯间的后果。光想到师傅们的表情,就知道没办法,这不可能。冰箱还在身上,颤抖的双脚让人进退两难,只能继续撑着,「309,你在干嘛,怎么还不上来?」是文瑞的声音,得救了。「学长,帮忙一下。」头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要动,等我到你后面再慢慢放。」

后来经验多了,床垫、滚筒洗衣机、衣橱、沙发轮番上身。我慢慢体悟到,这是自己跟身上的物,一起抓角度的练习。从A点到B点,途中必须经过的各种关卡:门缝、电梯跟楼梯间,决定能否顺利经过的关键是角度,唯有找到当下适合彼此的空间,才能让每一次的相遇,没有伤害。真正困住你的,不全然是身上的重量,而是还没找到专属的那个,我称之为「甜蜜角」的缝隙。

轻的不一定好搬,下楼不见得轻松,搬家工人为了讨生活,不用上课,也能开发出独门的身体律动。经验引导我们倒着走楼梯,身上的物让视觉延伸,每次轻轻擦过墙面所发出的声响,有如淘气的吻,是点到为止的提醒,可不能再这么莽莽撞撞喔,这时只需要稍微撇一下,让它闪过去,我们也就过了。

虽然后来我发现,其实两个人一起搬没有比较慢,也更安全,但是「故意的」,你就是得要学会一个人搬。

就这样过了三个月,基本上大部分的东西都能自己来,让师傅跟学长轻松点,日子也就比较好过,算是过关了。文瑞开始找我去跟其他同事吃饭、喝酒,直到我离开搬家公司,回到报社当记者,因为住得近,我俩还是常见面。

当桌面剩下我们两个人,他开始说起自己的故事。

「我以前是土地代书。」那时候钱好赚,日子风光得很,最浮夸的是买过一匹马给女儿当生日礼物,「是真的马喔。」他苦笑着,眉头皱成一团,还是那张哭脸,「人有钱就会作怪。」该有的坏习惯无所不至。后来女儿被诊断出需要早疗,开始整天跟妻子吵架,「不顺的时候就更想翻身。」2004年总统大选前夕,他找上地下赌盘all-in,「遇到两颗子弹,大翻盘,只能跑路。」结果婚也离了,开始当起单亲爸。

那一夜,他说得很长,还找我回到他的住处。如果不是他带路,我还真不知道家里附近有这样的地方:一楼入口是防火巷,没有大门,两个人无法并肩同行的楼梯间,每层用木板隔出三套雅房,文瑞跟她女儿各住一间,「剩下那间住了四口人,一大三小。」他压低声量,用打火机擦出米粒大小的微光,绕着玻璃球的底端缓缓均匀地烧。房间安静下来,没人说话,各有各的心事。

临走前,文瑞要女儿跟我说再见,她没有搭理,专注地盯着电视。

酒(乙醇)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会阻断神经元的传导,使人失去自制能力,对大脑产生类似安眠、镇静的效果;摇头丸(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中枢神经兴奋作用,预期效应有增加同理心及欣快感,也会有感觉增强的效果;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属中枢神经兴奋剂,使用者于初用时会有提神、专注、疲劳感消失的感觉。

不论怎么分析跟说明,成瘾物质对我们而言就是一艘船。走在哀伤的国境上,什么都好,能让人离开,快又有效就好。只要离开,现实不过就是一场梦,醒来就没事了。梦跟现实的距离,是时间。梦之所以是梦,只是因为不够久,不然现实也能变成梦。

可惜代谢作用总会带人返航,痛死人的现实还是留在原地等。一回来,本来能鼓起来去死的勇气也没了。药物变成替代品,相互悖反的效果,既加速又延缓抵达死亡的终点。

离开,又返航,按时服用是持续往复于现实与梦的双程票。

久了,原本影子般跟着的瘾,起初只敢羞怯怯不时拉扯一下主人的衣角,小可怜似地讨饭吃,后来竟大摇大摆走在前面,反客为主开始安排行程:赶在傍晚回到家,只为了晚上十一点前要喝完;去那间超市买,啤酒在打折;绕过这家便利商店,最近去太多次,店员看我的样子有点奇怪。

到后来,连本来只想买一瓶矿泉水,结帐时却发现手里拿的是酒。恍恍惚惚来到这里,后脚留在原地,前脚已陷入新的难题。也很难说,这不是当初想要的。到底还是活出一个新的自己,像走在钢索上的特技表演,既必须稳住步伐,也要维持飘飘然的感觉,日子变得规律,留给瘾来决定,每天都要规画一次,喝酒的时间。

离开文瑞住处的那夜是十二月,超商已装设成耶诞节的模样,到处都在摩拳擦掌,准备迎接新年。我徒步漫游到清晨,跟他讲的一样,吸几口就不觉冷也不累,也忘了后来究竟如何睡去,仿佛那天从不存在。之后,我俩还是常聚,但心照不宣,文瑞再也没从我面前掏出过那只玻璃球。

随着他离开台北,我们就此相忘于江湖,但还是听得见当年他在背后教我背冰箱,一边喊:「腰挺起来,手抓紧,向前顶一下,转过去就过了。」我想,「甜蜜角」是每个搬家工人跟他身上背的,都在寻找或遍寻不着的空间,距离也许只差,甚至不到一公分。跟人生一样,会怎么走,其实也就一念之间。作为棒球术语「甜蜜点」的衍生词,我从未跟文瑞说过「甜蜜角」这个概念,倒是他跟我提到过棒球。

那时我重新当上记者,却因为常常被退稿而沮丧。坐在小吃摊前,他惯例先吸口烟、喝杯啤酒,然后轻描淡写下结论:「这哪有什么。铃木一朗的打击率才三成多,就已经是神了。」满脸不在乎,轻轻责备的语气。听到我抱怨报社对报导题材的限制,他更是三两句就让我住嘴,「主管是对的。大家活得那么辛苦,就只是想轻松一下嘛。」「你啊,少写一点那些没人想看的东西。」可惜我不受教,撑不到三个月就离开,终究没过关。

知道我后来居然买了辆小发财,又当起搬家工人,文瑞的脸上带着遗憾,但又不忍苛责,便淡淡地笑:「又回来啦。」比起来,我总辞穷地没能对他说上几句打气的话,每次也就是陪着。记得有回到儿童复健科找他,发现他跟女儿居然已经待了整个上午,直到夜幕低垂才离开医院。共度半天这场漫长的等待,让我知道每个人身上背着的,终究得独自去过。

只是相逢何必曾相识。载浮载沉的旅途啊,作为交换过哀伤的朋友,每次看到文瑞那总像是在哭的笑,都不免让我挂念起他,后来有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甜蜜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