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新闻自由”之名的闹剧当休矣(钟声)
美国国务院网站当地时间7月10日挂出关于《苹果日报》的一纸荒唐声明。声明是以媒体自由联盟的名义发的,签署国家数目为21个,不及该组织成员总数的一半。声明所谓“强烈关切”的对象是煽动“黑暴”行为的标志性刊物,已于6月自行决定停刊。如今少数西方国家一些势力绝望地就此吆喝一声,算是给他们所支持的反中乱港分子作出了一个毫无价值的交待。有良知的人当能看出,该声明的实质就是置道德底线于不顾,混淆是非,偷换概念,盗用“新闻自由”之名与公道正义唱反调。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毫无疑问,新闻自由不能是脱离道德规范的自由,不能让人类文明蒙羞。《苹果日报》是什么?是一家以“煽色腥”驰名的报纸。要知道,这种以煽动、色情、血腥为特征的“黄色新闻”报纸,即便在其发源地美国也已是早就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为人所不齿的东西。美国公众不该忘记,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初“黄色新闻”泛滥时期的乱象是何等违背伦理天良――报纸上充斥着刺激人们感官的文章、画面,攻击名人,叫嚣战争,在“注意力经济”竞斗场上疯狂而贪婪地逐利。1901年,美国大搞“黄色新闻”的《纽约新闻报》公开煽动刺杀美国总统麦金莱,麦金莱于当年9月遇刺身亡,舆论普遍认为凶手就是受到了《纽约新闻报》所刊发言论的蛊惑。该报由此滑向销量大跌轨道,没过多久就告别了历史舞台。
历史是一面镜子。选择美式“黄色新闻”路径的《苹果日报》以贩卖谎言为营生,最终走进死胡同,这是必然的结局。看看香港媒体近来列出的《苹果日报》100个谎言:出钱造假、合成“裸照”、行贿换资料、诽谤名人、煽动暴力……《苹果日报》创办26年来被判违法、定罪的案例不计其数,早就把这家媒体钉在耻辱柱上了。公道自在人心!《苹果日报》关门不是政府的命令,而是市场的选择,说明了香港大多数民众的心愿。
文明社会的任何一种自由和权利,都不能是无限制的肆意妄为,而应是由体现公众意志的法律所规范、所保障的。就连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这位以其《论自由》影响了西方很多国家自由派政党的学者也承认,应当用权力干预违反文明人意志的行为,以防止伤害他人。100多年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霍姆斯大法官曾在一项判决中提出,言论自由“不会保护在剧场里错误地大呼失火并因此引起恐慌的人”。
新闻自由,同煽动罪行有严格的法治边界。媒体自由联盟的成员国应该自问:本国法律能够容得新闻媒体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泄露国家机密、煽动宗教和民族对立吗?当然不能。很多国家对新闻自由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法国的《新闻自由法》,详列了事后处罚的诸多规定,对媒体的教唆、诽谤、妨害公共秩序行为予以追惩。同样道理,两年前反中乱港分子在香港假借所谓“言论自由”之名鼓吹“违法达义”,煽动青年学生参与违法暴力,理所当然是法治所不能放任的。
应当看到,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香港社会由乱转治,更有利于开展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世界瞩目香港,必然需要把握香港由治及兴的不可逆转的大势。一年多来,美英两国多家媒体纷纷增派驻港外籍员工,在港外媒记者人数呈大幅上升之势。对于西方媒体如是自主而自由进行的布局,签署媒体自由联盟所谓声明的那些人该如何解读呢?
少数西方国家一些人在《苹果日报》问题上兜兜转转地做了一些文章,制造了一些假相,但都不过是盗用“新闻自由”之名助纣为虐、指鹿为马的闹剧而已。闹剧当休矣!事实面前,假相终将被戳穿,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