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议员批黄之锋案「港法治黑暗期」 陆驻德使馆反击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副秘书长周庭、前主席林朗彦被判刑。(图/路透社

记者任以芳综合报导

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等人宣判德国联邦议会人权委员会主席延森(Gyde Jensen)立刻声援批评,「香港人权和法治进入黑暗时期。」对此,中国驻德使馆发也发出最新回应,指责延森的言论已经严重干涉他国内政

根据《德国之声》引述报导指出,延森表示,「黄之锋在拘留审查期间不得不承受的威吓,透彻地显示,香港在人权与法治上已进入黑暗的时代。」此次审理是一种政治象征之举,其它国家必须作出政治反应。她呼吁德国政府和欧盟采取行动

针对延森批评的,中国驻德国使馆在官网发出反击,声明强调,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延森女士就黄之锋案发表所谓公开信。「公开信充满无知和傲慢,无视客观事实,对香港特区有关法律制度缺乏基本了解和尊重,也违背了尊重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德国联邦议会人权委员会主席延森力挺黄之锋,中国驻德大使馆最新声明。(图/翻摄 中国驻德大使馆官网)

该声明指出,黄之锋系因「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遭起诉,其本人已承认所有指控。德国集会法第23条也将此类行为定为犯罪。12月2日,香港有关法院依法判处黄有期徒刑13.5个月。

黄案是一起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案件,由香港司法机关依据香港法律独立审判。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惩处,与政治主张和人权无关。在此案中,黄的合法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黄曾被单独关押在医院单人病房,系因其在入狱前体检出现异样采取的必要措施

声明表示,我们还要严正指出,黄之锋不是人权活动人士,而是「港独」头目,与外部势力勾联,煽动暴力,组织非法集会,严重破坏香港的安全、稳定与秩序

最后,声明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中国使馆愿在基于客观事实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继续同德国各界深化对话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