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呒宗教团体法 宫庙金流招是非

位于新北市石碇区的五路财神庙香火鼎盛,却传出前任庙主许昭男与现任庙主田朝益爆发产权纠纷。(柯毓庭摄)

「庙的东西很奇怪,一旦有钱就有是非」,新北市双和宗教民俗文化协会创会理事长翁敏杰说,他个人支持「宗教团体法」推行,因为宗教问题很多灰色地带,更多是从好几代前就一直流传至今的,若没有统一法规,很难解决。

翁敏杰说,现在庙宇合法登记2万多间,不合法的3万多间,「宗教团体法草案」要通过,才知道宫庙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很多宫庙染黑,宫庙会馆甚至打着神明名号卖毒卖枪」,但卡到土地、产权的问题,立法院迟迟未审议通过。

由于《宪法》保障宗教自由,常有庙宇倚赖自然人行使财产权,容易延伸产权纠纷。蔡英文政府为此颁布「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盼能将庙宇财产「法人化」,但暂行条例预计今年6月初后不予受理登记,以新北举例,施行2年仅有17案申请。

内政部资料指出,暂行条例施行是为保全宗教财产不沦为私人所有,透过简便行政程序对无私权纠纷的宗教不动产审认权利归属,但暂行条例仅适用于合法宗教团体,神坛、未立案教会等产生纠纷仍需回归民事处理,且暂行条例6月将届期。

不愿具名公务员说,行政讲究宗教自治、政教分离,很多东西行政单位不适合涉入宗教团体间的纷争、管理,宗教团体给内也有很多庶务涉及私权,产生纠纷只能建议团体寻求司法途径。

新北市民政局统计,辖内登记庙宇高达2900多间,成立财团法人管理的仅有10余间,另外规范合法宗教团体的现行法规《监督寺庙条例》,公布至今将近百年,亟需可行的替代法律,奈何「宗教团体法草案」10余年来多次进出立院皆无果,至今无解成烫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