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5期>【民法典宣传月】 穿越千年,民法典帮你解读诗词中的法律问题!

#带你用民法典的方式打开古诗词#

穿越千年的诗词

蕴含的不仅是意境和情感

更有生活的细节和感悟

民法典则是现代社会生活的

百科全书

这次,我们来点不一样的

以民法典为钥匙

解读古诗词背后潜藏的

法律问题与智慧

感受不一样的诗意与法理

一车炭,千余斤,

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纱一丈绫,

系向牛头充炭直。

——卖炭翁[唐·白居易]

诗意解读:太监差役们用半匹红纱和一丈绫当作买炭的钱强换走了卖炭翁一车千斤多的炭。

法律解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强买强卖行为违背了卖炭翁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诚知此恨人人有,

贫贱夫妻百事哀。

——遣悲怀三首·其二[唐·元稹]

诗意解读:诗词是表达了诗人对共同经历的艰辛贫贱生活的哀悼以及对亡妻深切的怀念。

法律解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应当相互支持,共同度过难关,如一方未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了夫妻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即使在经济困难时期,任何一方也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送元二使安西[唐·王维]

诗意解读:诗人用举杯劝酒来表达内心对友人强烈深沉的惜别之情。

法律解读:小酌怡情,但身处酒局的所有人都有彼此看护的义务,同饮人对醉酒人有劝阻义务,如果酒局中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其不能饮酒还劝等劝酒行为,造成醉酒人发生损害后果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唐·刘长卿]

诗意解读:柴门外忽传来犬吠声,原来是有人冒着风雪归家门。

法律解读:狗作是人类的好伙伴,但是如果饲养的狗咬到了人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注意!如果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哦。

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

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

——送朱大入秦[唐·孟浩然]

诗意解读:与友人分别前以千金宝剑相赠,既是朋友间的深情厚谊,也是一种激昂的豪情壮志。

法律解读:赠宝剑行为是一种无偿的财产转移行为,符合赠予合同的规定。如果赠与人反悔,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行使撤销权。

如果赠予是附义务的,可要求受赠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宣传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

“民法典宣传月”

让我们一起通过古诗词的方式

快乐学法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任小玲

来源丨宣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图片丨来源于网络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