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11月开征 中市自用住宅税额及涨幅为六都最低
台中市政府将于11月征收地价税,自21日起将寄发缴款书,缴纳期间自11月1日至30日止,对此,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长陈进雄表示,今年度地价税随公告地价调整而增加,一般民众自用住宅每户平均税额为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论税额与涨幅皆为六都最低。
陈进雄指出,今年地价税有部分因公告地价调整而增加,7成纳税户增加税额在1000元以下,6成纳税户增加税额在500元以下,增加1万元以上的户数约2.5%;一般民众自用住宅每户平均地价税税额为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论税额与涨幅皆为六都最低;在非自用住宅部分,地价税平均增加4558元,在六都中也相对较低。
陈进雄表示,这次地价税开征,对于民众供住家使用的自用住宅,影响相对较小,而地价税税额增加的原因并非全因公告地价调整所致,如今年度新购入土地、减免原因消灭或农业用地未作农业使用而改课地价税等,都可能是影响税额增加或变动的因素。
此外,税务局表示,为便利纳税义务人了解地价税额,民众可于10月27日到12月2日期间,进行线上缴税,若需要使用健保卡进行线上缴税时,需先到健保署网站完成网路服务注册;另为因应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部分设备调整,于10月21日至23日期间,暂停使用健保卡登入服务,以自然人凭证查询仍未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