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受灾!花莲吉安水稻秧苗可申请现金救助 受理期限至3/2
▲受低温影响,花莲县吉安乡水稻秧苗发生生育受阻受损情形。(图/花莲县政府提供,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受1月低温影响,花莲县吉安乡水稻秧苗发生生育受阻情形,造成育苗作业受损。花莲县政府积极向农业部反应争取协助,经农业部审查,于2月6日公告花莲县吉安乡为可办理水稻秧苗1月低温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
县府表示,符合救助资格的农民,可自今年2月9日起至3月2日止,向吉安乡公所申请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如受理期间遇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受理期限将依规定顺延,请农民把握期限,尽早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
农业处长陈淑雯说明,本次救助项目为「水稻秧苗」,依「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项目及额度」所定「农作物育苗作业室-苗」救助标准办理,每箱救助额度为15元;但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刻正修正中,如于受理期间内完成修正公告,将依最新救助标准办理。申请对象须符合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5条规定,且受灾损失率达20%以上者,始得依规定予以救助。
县长徐榛蔚提醒,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受理期限至3月2日止,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农民尽速前往公所办理,勿让自身权益受损;另外,若发现疑似天然灾害造成之损害,请务必主动向当地公所通报,并可多运用农业部开发之农产业天然灾害现地照相app,记录受灾情形,以加快确认受灾情形;另请基层公所对于天然灾害之受灾田区,应动员人力进行勘查及拍照取证工作,以协助受灾农友尽早复耕、复建,与维护申请天然灾害救助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