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虾场2内贼偷捞185台斤虾辩「吃下肚」 老板出面叹:商誉都砸了

记者陈以升新北报导

新北市三重区一家钓虾场在2019年间,被钓客抱怨钓不到虾,原以为是钓客技术差,后来调阅店内监视器后,赫然发现2名员工直接在池内捞虾,2个月内偷了185台斤(约111公斤)的虾子,气的报警提告业务侵占罪,新北地院判2人各6个月徒刑。钓虾场老板出面表示「开餐厅不怕人吃,开钓虾场同样道理」,员工2人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商誉,才是最大的损失

▲钓虾场都会固定放虾入池 。(图/记者陈以升翻摄,下同)

钓虾场陈姓老板无奈表示,在2019年9月至11月间,钓客不断向他反应,钓不到虾,原以为是他们钓术不佳,但VIP群组内竟有近50位客人同声抱怨,但店内都会在固定时间、固定虾量公开放虾入池,不太可能会有钓不到虾的问题

陈老板进一步表示,当下找不出其他原因,于是调阅监视器查看,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在大夜班的方姓单亲妈妈在店内服务一年多,竟伙同刚来不到3个月的20多岁陈姓员工,穿着青蛙装直接下池内捞虾,装入桶内再搬出店外,疑有人接应搬走转卖。

当时陈老板考量2人家境不佳,不予追究,继续留在店内工作,但2人不知悔改,再次犯案,还辩称虾子都吃下肚。老板气炸「就算把虾子当白饭吃,也不可能吃那么多」,不到2个月损失185台斤(约111公斤)的虾子,价值约5万元,怒报警提告。

「开饭店不怕员工吃,开钓虾场也不怕员工吃」,假使员工从仓库拿虾吃,都不会多说,但直接进到虾池内捞走,严重影响到钓客权益,久而久之就不再上门消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招牌,就被打坏了,这是陈老板最在意的。

新北地院审理时,方女辩称陈老板授意可以捞虾,但老板反驳说,因虾子在运送过程会死伤,百公斤约有5%,但没有同意员工可以吃活虾法官最终采信老板说法,认定2名员工偷捞活虾,依业务侵占罪各判2人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脑公!你不可以赖帐

▼钓虾场陈姓老板出面叹商誉受到影响 。(图/记者陈以升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