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制乳粉 7月起须标乳粉含量
食药署副署长姜郁美表示,新发布公告清楚定义「保久调味乳」、「乳饮品」、「保久乳饮品」、「乳粉」及「调制乳粉」等品项及标示规定;而往后市售包装的保久乳、保久调味乳及保久乳饮品,除了在外包装须标示长宽大于4毫米的字样,更应在包装明显处标示灭菌方式,若不依规范标示,业者将吃下3至300万元罚金。
至于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及特殊医疗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并未纳入此次规定范围。
另外,食药署102年针对市售婴儿奶粉的规格与卫生安全相符性抽验66件,检验项目包括卫生安全(生菌数、大肠杆菌群、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沙门氏菌、仙人掌杆菌、阪崎肠杆菌、黄曲毒素M1、铅)、营养标示符合性(钙、磷及钙/磷比)、三聚氰胺及DEHP等9项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结果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