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落神坛! 柯文哲遭求刑28年6月 涉犯罪名 量刑一次看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资料照)

台北地检署今(26日)侦结,起诉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收贿、图利、公益侵占3罪,共求刑28年6月。此次也是台北地检署罕见的以书面起诉书方式公布侦查结果。其中外界特别关注的柯文哲和沈庆京所涉犯的部分,以下为检方量刑意见整理:

【柯文哲】

审酌被告柯O哲有违市长就宣誓条例所揭示应恪守国家法令、不收受贿赂等誓词,图予财团百亿不法利益并收受千万贿赂,侵占数千万政治献金,犯后尚于办公处所遭查获撕碎便条纸,上载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内帐有无检查等文字,足征其诿言矫饰、犯后态度不佳,爰具体求处:

1、其所犯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罪嫌,量处有期徒刑15年,并科罚金5,000万元,褫夺公权10年。

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赠与民众党之政治献金罪嫌,量处有期徒刑5年。

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献金罪嫌,量处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对众望基金会背信罪嫌,量处有期徒刑2年6月。

【沈庆京】

审酌被告沈O京不法贿赂公务员柯O哲等人、市议员应O薇等人,以收买职务行为之方式图得百亿不法利益,戕害公权力之廉洁公正,犯后尚利用媒体发表已预拟之声明而为串证,联络柯O哲、应O薇删除彼此间案关讯息,羁押庭讯时甚对法官呛言不会笨到用支票行贿,均以现金为之等语,足征其挑衅司法、藐视法律,犯后态度不佳,爰具体求处:

1、其所犯对于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嫌,量处有期徒刑12年,并科罚金3,000万元,褫夺公权8年;

2、其所犯关于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罪嫌,量处有期徒刑5年,并科罚金300万元,褫夺公权3年。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