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要入狱!卖假包诈17万判刑2年半、不得易科罚金定谳

丁小芹卖假包案件定谳,将入狱服刑 。(图/记者陈家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艺人丁小芹于2015年起,在拍卖网站贩售仿冒的CHANEL、FENDI名牌包,或卖衣服背包等,在被害人汇款后根本没出货,或谎称货品全新,实际二手货一审将她判刑3年半,她虽公开道歉鞠躬,积极寻求和解,但二审仍将她判刑2年6月,不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9日驳回上诉定谳,丁小芹将要入监

检警单位调查,丁小芹自2015年8月起,在旋转及虾皮等拍卖平台上开帐号经营网拍,宣称所售的精品名牌包皆是由欧洲带回,附有保卡保证书,但因为定居海外搬家急售。许多人信以为真,下标购入香奈儿名牌包、名牌鞋、服饰等精品,不料事后送鉴定竟是假货,甚至还有人汇款根本没收到东西,总共有12遭骗、被诈取17万余元。

被害人与厂商纷纷提告,检警约谈丁小芹到案,她辩称帐号是给一名叫做「Natasha」的新加坡籍女性友人处理交易,她完全不知情。但检警认为诈骗所得确实流入丁小芹帐户,因此将丁小芹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不采信丁小芹的辩词,将她判刑3年半。案件上诉二审智慧财产法院,丁小芹举行记者会公开道歉,不仅鞠躬20秒钟,还泪崩认罪「我错了」,并与11人达成和解。她在法庭上打出悲情牌,说自己有原住民、中低收入户身分,还说自己现在家具行打工,负责产品说明及销售时薪才200元,希望法院能判缓刑,让自己重新做人。

但二审智财法院仍认定她有罪,成立刑法利用网路公众散布诈欺取财罪」、《商标法》「利用网路贩卖仿冒商标商品罪」,从重依刑法「利用网路对公众散布诈欺取财罪论罪」。但考量她已知悔改,且现今需独力负担家计,因此予以减刑,判刑2年6月,不得易科罚金,也未宣告缓刑。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9日驳回上诉定谳,丁小芹将入狱。

▼丁小芹虽开记者会道歉,但仍遭判刑定谳。(图/记者陈家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