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自治条例草案进度疑止步 花莲县府:正调整罚锾金额
《花莲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草案去年10月底已完成公告,目前正调整罚锾金额,预计最快本月底送交法规审议会。(罗亦晽摄)
动保议题长年受到社会关注,不少县市政府拟订自治条例因应,《花莲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草案去年10月底已完成公告,但县议会时隔半年却未收到,以致无法审议,要求县府应加速完成,让法规尽早上路。县府表示,目前仅剩罚锾金额待调整,预计最快本月底送交法规审议会,县务会议通过后,再提交议会。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上月正式成立「宠物管理科」,但花莲目前未有配套措施对接相关业务,甚至农业处去年10月底已完成公告《花莲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草案》,进度也似乎止步,县议会迄今尚未收到草案进行审议,引起县议员张美慧关注。
张美慧指出,农委会已成立「宠物管理科」,负起毛小孩从「出生至死亡各阶段,全面照顾」的使命,未来还会设立动保司、成立宠物管理专法等措施,但过去历次在定期会不断提到的《花莲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街道犬猫遗体处理作业流程》,截至目前县府都尚未完成,质疑县内动保业务将如何与其对接。
她也提及位在凤林镇的狗猫跃动园区已完工启用,但内部无火化设施,许多饲主无法妥善处理宠物遗体,除要求农业处加速自治条例作业流程,并呼吁县府应正视县内宠物火化合法化的议题。
县府农业处长陈淑雯先说明自治条例进度,今年1月邀集各相关机关单位、学界及民间爱护动物人士,召开动保平台会议,针对草案再次研商,由于裁处金额低于规定金额的3万元,需重新调整,待草案细部微调后,将再与农委会确认,预计本月底、6月初会送交法规审查委员会审议,届时通过县务会议,就会尽速提交县议会。
至于业务对接,陈淑雯回应,目前仍持续与农委会畜牧处保持密切联络,并参考外县市争取动物认领养宣传车等成功计划,向中央争取经费。火化合法化部分,目前县内有3家无合法执照的宠物火化业者,未来除尽力辅导业者合法化,也会向外县市寻求协助、朝向与现有合法、可焚化业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