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团反对TNVR入法!揭冲击饲主责任「流浪动物问题更无解」
▲动法盟认为,流浪犬TNVR入法,将冲击「饲主责任」之规范与教育。(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立法院今(25日)召开游荡动物TNVR入法公听会,讨论流浪犬捕捉、绝育、防疫及回置入法议题,动物保护立法运动联盟(动法盟)联合声明,流浪动物问题的解决首重源头管理。动法盟支持TNVR,但应是过渡性措施,流浪狗TNVR不必入法。
动法盟指出,TNVR是国际上认可且重要的流浪动物减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虽未立法但已在推行,其中「回置」应视为过渡且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台湾地狭人稠,部分地区流浪犬对野生动物保育和交通安全,已形成冲击,犬只绝育后回置不宜做为流浪犬减量的行政主轴,需更多元、周延之犬只族群管理计划方能真正达到流浪犬减量的目标,并非TNVR立法即可以解决。
▲动法盟认为,TNVR立法争议多难形成共识,政府应做更有效源头管制。(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Max Pixel)
动法盟认为,流浪犬TNVR入法,将冲击「饲主责任」之规范与教育,流浪动物问题更无解决之日。饲主责任观念若无法普遍建立,流浪狗源头不绝,「繁殖买卖」、「家犬成为流浪犬」、「TNVR由政府负担经费与责任」三者间,将形成吊诡的「产业链」,不断循环消耗无辜动物的生命、爱狗人的心力、民间善款与政府公帑。
动法盟表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针对流浪犬族群管理之建议,强调饲主责任、繁殖买卖业管理、家犬绝育等。此外,国际间任何具类似问题之国家,皆无TNVR立法的例子。以前行政单位拒绝TNVR,所以才有TNVR法制化倡议,借此争取空间。如今中央与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已接受并执行,不需要立法。
动法盟最后呼吁,TNVR立法争议多也难形成共识,政府应该做更有效的源头管制,包含将当前游荡犬只热点政策扩大成「短期密集大绝育」重要政策,而不是立法让狗可以流浪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