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容奖放宽 27万户受惠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放宽921大地震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照的建筑也可适用容积奖励认定。内政部次长董建宏(见图)表示,修法后主要影响都在双北,预计全国约有8216栋可以适用。(刘宗龙摄)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日初审通过《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将扩大921大地震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照却未完工的建物,同样可适用容积奖励。内政部表示,待草案三读通过后,将可增加改建诱因,加速都市更新,预计有8216栋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
立法院新会期开议,内政委员会昨天首先处理《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案,提案人之一的国民党立委李彦秀指出,根据内政部统计,111年房屋税籍住宅类共有919万户,平均屋龄为32年,其中超过30年屋龄的房屋就占52.59%,约有480多万户,如何提高老旧房屋进行都更意愿是当务之急。
她表示,我国在全面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造执照的建筑基地,是根据当时的法规规画设计并据以兴建,这些建筑物并未适用921大地震后提高的建筑耐震标准。但现行《都市更新条例》提供的容积奖励,必须是在容积管制前「兴建完成」的建物才能认定,导致这些建物重建的意愿不高。
内政部次长董建宏表示,此次修法主要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造执照、但未能于管制前完成兴建的建筑物,放宽得适用原建筑容积的奖励,以加速鼓励推动都市更新并降低致灾风险。
内政部预计草案三读后,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不包含违建),约27万户受惠。董建宏指出,根据统计,其中约2/3建筑都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因为双北是最早都市化的城市,修法可望鼓励整体都更发展,保障住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内政部强调,台湾历经多次地震灾害,此次推动修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朝野立委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