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缴居民医保,最少3个月无法报销,合理吗?

从2025年1月1日起,断缴居民医保,将面临惩罚,最少3个月无法报销,这样的政策合理吗?

这几年,我们的居民医保似乎陷入了困境,一边是弃保的人数在增加,据说达到千万级别,这就导致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处于失衡边缘,2023年结存只有112.06亿元。另一边为了增加收入,连年上涨缴费标准,今年又涨了20元。另外,让基层干部加紧催缴。

按道理来说,老百姓断缴居民医保,肯定是觉得负担太重,交不起了,这些都有媒体做过调查了。即便是有人觉得自己身体健康用不上,所以不交了,那也是因为费用太高了。如果收入很高,也不会在乎这点钱。

不过,这些弃保的原因似乎没看到,反而推出了一套惩罚措施。从2025年起,没有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者没有连续参保的人员,之后重新参保,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也就是说3个月无法报销。而且每多断缴1年,就额外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也就是4个月无法报销。

在你重新参保后,满1年时间,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是无法修复的。意思是你即使是只断缴1个月,最少也有3个月是用不了医保。

官方说不少人有占便宜的心理,反正缴纳了立即就可以用,我为什么要连续缴纳呢?等生病了再缴纳个几百元,不也一样吗?所以,为了公平,为了保护连续参保人员的利益,所以设置了等待期。

这个说法好像也合理,如果都等到生病了再缴纳,病好了就不断缴,那估计没人愿意连续参保了,这样一来,居民医保基金就更不够用了。到时候要么报销减少,要么医保基金用完了,大家谁也没得报销了。

不过,居民医保困境,绝对不是靠出台惩罚措施能够解决的,这样反而会让那些原来犹豫还要不要交的人,最终选择放弃缴纳。实际上,居民医保的困境,至少还有两个原因。

第一,缴费机制不合理,现在居民医保是按人头缴费,不管收入高低,都按统一的缴费标准。这就会导致高收入人群,负担很轻;低收入人群,负担却很重,被迫选择弃保。

应该和职工医保一样,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缴纳。这样高收入群体缴纳的更多,低收入人群缴纳的更少,负担减轻了,也不会弃保。高收入人群增加了医保收入,低收入人群不会弃保,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肯定能增加。

这么说吧,即便是缴费机制一时无法改变,那也应该留一点时间缓缴,比如断缴2个月不惩罚,从第三个月开始。

第二,现在的医保基金浪费太严重了,骗保风气盛行。重庆两家骗保超3亿,哈尔滨四家药店套现上亿医保资金。医保基金成为了一块“唐僧肉”,各个医疗机构都想大吃一口。

今年1-9月就追回了160多亿的医保资金,今年居民医保上涨20元,9亿多参保人,也就是180多亿元,一年追回的医保资金就差不多可以抵消上涨的资金。

所以,解决医保困境,要找到根本原因,而不是总盯着底层老百姓,他们真的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