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方案出炉! 建商余屋2年后最高税率4.8%
行政院会6日通过「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简报说明。(黄婉婷摄)
政府祭打炒房新策略,行政院会6日通过「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除了整体制度改为全国归户并提高税率上限至4.8%外,建商余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内者,税率调高为2%至3.6%,2年后税率最高将达4.8%。对此,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指出,因为各县市房屋所定的合理销售期为2年,若建商继续待价而沽,2年后就要承受4.8%最高税率。
宋秀玲上午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针对建商囤房税率,她指出,由于建商亦为房市供给者,本次规定建商持有余屋在2年以内,税率将从现行的1.5%至3.6%,改为2%至3.6%,将税率地板提高,由于整体囤房税是调高至2%至4.8%,因此建商若持有余屋达2年以上,就是适用最高税率4.8%。
至于为何是以2年做考量,宋秀玲解释,建商盖好房子还要出售,而各县市所订的合理销售期为2年,因此方案最终规定建商余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内者,税率调整为2%至3.6%,假使2年后还卖不掉,建商就必须思考要不要调降售价,若继续待价而沽,可能就要承受4.8%最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