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有多狠?會計師算給你看

房市示意图。图/永庆房产集团提供

立法院今(19)日三读通过《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囤房税2.0),将于明年7月1日上路,资诚税务法律服务副总经理欧阳泓分析,目前房市景气并不热络,建商兴建完成后余屋销售期拉长,虽新法有两年缓冲期,但若建商过了两年仍有余屋,对建商持有成本将造成满大影响。

欧阳泓指出,旧制与新制的主要差别在于,新制提高持有非自住住家房屋税率,并采用全国总归户计算持有户数,以决定多屋族适用税率。

修法前,非自住住家房屋税率介于1.5%至3.6%间,且以所有权人在各县市房屋户数决定适用税率;修法后,非自住住家房屋税率提高至2%至4.8%,且以所有权人在全国的房屋总户数决定适用税率。

欧阳泓表示,新制同时将自住房屋税率自1.2%降低为1%,另针对特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例如继承取得可排除高税率。

欧阳泓以台北市为例,假设个人持有五户评定现值均为20万的非自住住家房屋,以往多屋族最高税率为20万 x 五户 x 3.6%(现行北市三户以上最高税率)=3.6万元。

修法通过后,若假设个人持有的非自住住家共五户,并假设最极端情况,这五户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于五户适用税率皆订在最高税率4.8%,以此试算税额可能提高至4.8万元(20万x五户 x 4.8%),税额一次增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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