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房东张淑晶「进化」复活 化名「朱岚」手法大解析
▲张淑晶卷土重来?这次更刁钻,连警方要抓人恐怕也不容易。(图/记者杨佩琪摄)
被外界称为恶房东的张淑晶,又卷土重来吗?日前有媒体报导,张淑晶这次化名「朱岚」,用几乎和过去相同的手法坑杀房客,连出租的房子也和过去一模一样。但其实仔细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张淑晶似乎是「进化」了!比以前更刁钻。只是能否将她「确实」接受法律制裁?有员警认为这一次,恐怕不容易。
先回顾张淑晶在2015年3月遭踢爆、逮捕时,检警追查出的手法。张淑晶会先用美照骗人,出租其实破旧不堪的房子;接着刻意在深夜要房客签约,让房客头昏脑胀看不清合约;再诱骗房客放弃原先的A房,改租破旧的B房,还得付出较高租金。
▲张淑晶自制租屋契约,上头却是满满对房客的不平等条约。(图/记者杨佩琪摄)
等到房客入住后,再突然多出一堆「额外费用」,例如磁卡、钥匙要押金。还有「不平等条约」,例如不接张淑晶电话要没收押金和租金;要求家具却退租,要赔偿设备金额,再加10万元;提前解约、签约后不入住,要付4个月违约金。房客如果因此抵抗不付钱,就会全家人被告毁损、侵占。
最重要的是,租屋合约根本是张淑晶自己电脑打字的,不盖骑缝章、不给影本,即便要给,也只有简单2张A4纸,房客直到解约时才发现多了第3张,上头还满满都是「不平等条约」。警方因此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名法办张淑晶,而检方也将她起诉,具体求刑8年。
▲2013年张淑晶狼狈被逮,遭检方起诉,具体求刑8年。(图/东森新闻)
根据媒体报导,张淑晶这次一样用美照诱骗房客,再找理由租A房改B房,签约时间也在深夜,签约后才多了「额外费用」,电视机、沙发、保全系统都要付租金,还找理由调高房租。房客没入住想解约或是提前退租,押金与租金都会被没收,爸爸妈妈亲友还会收到存证信函。
不一样的是,张淑晶将名字换成「朱岚」,房客不接她电话没关系,不会被要求高额违约金、也没有设备赔偿金,还提供「非自制」的「内政部核定版」合约,可以现场影印带回。但问题来了,看似「合法」的合约,似乎被利用成「兴讼赚钱」的工具。
▲张淑晶再起?同样的房子又开始招租。(图/东森新闻)
依照被害房客说法,签约后,张淑晶给了她一份影本,却不是全文,只有其中的2页;因为调涨过房租,上头有更改的痕迹。但房客的姐姐觉得怪怪的,虽然是官方版合约,但上头竟然没有屋主基本资料,连名字、电话都没有;涂改处没有盖章、更不用说骑缝章也没。
这名房客因此在签约隔天就要求解约,没想到,已经付给张淑晶5万多元的费用,她不仅一毛都不肯退,还要求多付6000元才能解约。原本房客想付钱了事,没想到全家人却突然收到存证信函,提告人就是张淑晶,气得房客到警局报案「诈欺」。
「进化版」超刁钻 拿她没办法?
虽然房客提告,还投诉上媒体揭发「朱岚」假名,但张淑晶似乎老神在在,传出她曾告诉员警「直接上法院就好,不用麻烦警局。」会如此气焰嚣张,有员警认为,是张淑晶有学到「教训」,警方想和上次一样登门逮人,恐怕有难度。
员警推断,张淑晶发现自制合约会被告、被抓,因此改用官方版合约,如此一来避开没有伪造文书问题。只剩下合约上没写清楚房东资料、没盖章会有争议,以及口头要房客「认赔了事」的通话纪录。但张淑晶没关系,因为她有得是时间打官司,反正一切都是房客还没入住就意图违约在先。
▲张淑晶提供房客「行政院核定版」租屋契约,却不肯写清楚屋主资料。(图/东森新闻)
不过有律师认为,张淑晶玩的就是打迷糊仗,房客要争权益并非不可能。合约即便是合法,但张淑晶刻意不写屋主、房东资料,甚至用了假名,房客仍可主张,租屋考虑要素包括房东好坏,张淑晶却「隐匿」事实、企图「误导」房客她的真实身分,导致房客「误判」而签下合约,已经构成「意图为不法所有」的诈欺要件,打官司,房客不见得会输。
只是最重要还是在房客的警觉心上,如能提早发现问题,就能避免无妄之灾,毕竟张淑晶就是看准,没人想花费大把时间或金钱在打官司。另外律师也表示,向媒体投诉的被害人最疏忽的一点,就是影印合约副本只印了一页、两页,原始本最少页该有10页才对,证据不完整,日后打官司恐怕相当辛苦。
因此警方也再三呼吁,签下房屋租赁契约前,除了看清合约内容、与房东双方充分沟通协调并且制作记录外,合约一定要双方各持有一份,最好都是正本,都有双方确实签名。即便正本只有一本,副本得影印方式留存,也该整份完整印下来、注明日期,并且双方盖章确认,避免任何一个漏洞让对方有机可乘。
▲房客想解约,张淑晶却不肯返还租金、押金,还要房客多付6000元。(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