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面」误击连胜文? 二审法官说离奇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遭枪击案,台湾高等法院15日首度开庭。被告「马面」林正伟坚称是要教训陈鸿源,结果误击;法官则认为全案离奇、不可思议,疑点很多。
99年11月26日五都选前之夜,连胜文在帮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站台时,林正伟冲上台枪击连胜文脸部,流弹并打死台下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黄运圣。检察官依杀人罪起诉林正伟并求处极刑,板桥地方法院5月改依杀人未遂等罪,判林24年徒刑。
全案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公诉检察官主张,林正伟所犯应为杀人既遂等罪,且应论处极刑。 法官陈志洋问林究竟要杀谁?为何在选举场合下行凶?
马面表示,为了「教训」陈鸿源,没想那么多,否认受人指使;至于枪枝来源,他仍称枪是已故的黑道人士林明勇交付的;法官追问,陈鸿源和连胜文外表体型差很多,为何会认错人?林称当天不知会有连胜文,当时因为太紧张,「真的打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