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房客缺缴房租 搬走还丢17多万家具呛「都是烂东西」
台中一名隆姓女子2012年间向李姓男子承租透天厝,而且对方看她经济状况不好,还提供3个月免房租优惠,想不到她竟恩将仇报,把李男父亲的遗物,连同家具全部丢掉,被告后更呛「都是烂东西」,「不平可以请社会大众来批判我」,由于态度恶劣,台中地院日前依毁损罪判她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据《自由时报》报导,63岁、只有国小毕业的隆女经营面摊,经济状况不好,经朋友介绍向长期在中国工作的李姓男子承租位于台中市的一栋透天厝,并获得3个月免房租优惠,租期为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然而她从2013年起就欠缴房租,双方便于同年年底终止契约,她也在隔年3月搬走。
令人傻眼的是,李男的姊姊事后查看房屋,竟发现电冰箱、电视、洗衣机、衣橱与餐桌等,甚至连瓦斯炉、高价的水晶灯3组通通都不见了,总价值超过17万元,而且李男父亲的遗物包括勋章、奖状与家庭生活照片等具有纪念价值的物品也不翼而飞,李男得知隆女「恩将仇报」的恶劣行径后便愤而提告。
原本警方怀疑隆女是盗卖家具,企图敛财,但她却声称只是把家具当成废弃物,请清洁队来收走,因为李男给她3个月免房租,条件就是帮忙清理这些「垃圾」。
台中地院并不相信隆女的说法,法官认为李男基于善意,给隆女3个月免房租,若非其行径恶劣,怎会隔海提告?加上隆女在法院审理时坚决不认罪,还骂法官「只是租一个房子,你们(法官)审成这样」、「她请清洁队清走很多东西,你们查不到的」、「如果觉得不平,就请社会大众来批判我」,因此法官认为她毫无悔意依毁损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