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受理诈骗案反诈被害人又盗领存款 判决撤职
遭停职中的台南市学甲分局简姓员警,受理陈姓女子遭网路购物诈骗案时,竟要对方付款6万元,企图诈领钱财,他另窃取民众的存折盗领18万元,惩戒法院斥责他人身为警察,竟反而诈骗民众,盗领民众存款,破坏警政纪律,判决撤职停用1年。可上诉。
简男在2019年6月2日许受理民众陈女遭网路购物诈骗,他因自身沉迷赌博积欠巨额债务,竟在隔天打电话给陈女,佯称有熟识银行人员可利用钞票编号协助追踪诈骗帐户,并追回受骗款项,但须支付6万元手续费给银行人员。
陈女告知男友邓姓男子后,邓男察觉有异即前往派出所报案,经督察组约谈简男后,他的犯行始败露而未遂,没有诈骗成功。
此外,简男去年6月15日据报前往郑姓男子租屋处协助其就医时,他获悉郑将名下邮局存折等个人重要物品均放置在机车置物箱内,隔天竟前往郑的租屋处并擅自开启机车置物箱,窃取上揭帐户存折及印章,并于同日窃领存款18万元。
刑事部分,台南地方法院今年2月17日将简男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判刑1年10月,褫夺公权1年,犯窃盗罪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分别处有期徒刑2月及3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宣告缓刑5年,因未上诉已定谳。
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认为,简男的行为将导致民众丧失对其职位之尊重与执行职务之信赖,严重损害政府之信誉,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惩戒之必要,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