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化名小強 騙出女網友性侵 法官判賠50萬元
彰化县一名男子在网路化名「叶小强」约出女网友,两人逛完夜市后,男子希望女网友假装是他女友去见爷爷,女网友还好心跟男子回去见爷爷后,即封锁男子,男子却用另一化名再约女子出来,还趁机性侵她,彰化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2月,女子再求偿150万元,法官判赔50万元。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2023年间使用通讯软体SAYHI帐号化名「叶小强」认识女网友,二人约出逛夜市后,男子要女网友扮成他女友回去见爷爷,女网友好心,想说「陪他假装一下,让他阿公开心」,见完爷爷,男子也希望女子和他交往,但女子没答应,隔天就封锁男子。
男子不死心,在网路上改名「真心想交女友」又和女网友连系,并以2500元为代价邀女网友前往汽车旅馆性交易遭拒后,又佯称陪他到学校操场运动就会给钱,等女子到达学校时,男子又给出自家地址,要女子到此地址见面,等女网友进入车库,即将女子拉上自小客车后座,女子才发现眼前人就是被她封锁的「叶小强」,即用手推打男子,但仍被性侵。
彰化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将男子判刑3年2月,女网友说她身心受创,2年无法外出、面对人群及正常工作,须至身心科就诊才能入睡,也向男子求偿精神慰抚金150万元。
不过男子辩称二人是合意的金钱交易,否认有强迫女网友,并称他当时没有询问女方意愿,是想说看女方会反抗吗?「她都没反抗,我有等30秒,想说她会不会把我推走,如果真的反抗的话我就不会做」。
不过民事庭法官认为,男子刑事已被判刑 3年2月,且性自主决定权即性同意权,意指任何性行为都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同意基础上,绝对是「No means No」「only Yes means Yes」,即「说不就是不。」、「她(或他)说愿意才是愿意!」、「没有得到清楚明了的同意,就是不同意。」,因此依两造家庭、经济能力情状,判男方需赔偿50万元。
一名男子在网路化名「叶小强」将女网友骗出来性侵,女子求偿150万元,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判赔50万。记者林宛谕/摄影